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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申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汇分局2006年度工商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2006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须提交以下材料:
1.按要求正确填写的《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报告书》、《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或《外省市外商投资企业驻沪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在填写年检报告书时,请勿折皱污损。
2.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及加盖公章的执照复印件。(外省市外商投资企业在沪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及加盖公章的隶属企业2006年度已参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2006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和2006年度财务报表。
4.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受送达地址《确认书》。
5.企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6、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二、凡符合年检申报备案条件的企业年检时,应提交《承诺书》,公司制企业可免于提交审计报告。(由工商部门审定)
2004-200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2006年以来无一般或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的,可参照申报备案企业申报工商年检,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的通知》(工商外企注函【2006】第28号)精神,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结合2006年度年检,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实施换照。
四、工商年检材料领取时间及地点:2007年3月1日至6月30日;每周一至每周五上午(4月30日前:上午8:30-11:00,下午13:-16:00(双休及假日除外);5月8日起: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双休及假日除外))。地点:南汇区惠南镇城南路1366号工商局7号窗口。
五、南汇区外资联合年检办公时间及地点:2007年4月17日至5月17日(国定假日除外);南汇区惠南镇城南路1366号南汇区投资服务中心二楼。
六、参检企业(外省市外商投资企业驻沪分支机构除外)还须于2007年3月1日起通过上海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网址:www.LHNJ.gov.cn)申报联合年检(工商年检除外),详见网站年检须知。
七、凡参加2006年度工商年检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也可于2007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网址:www.sgs.gov.cn)进行申报,具体办法详见网站年检须知。
八、逾期未申报的,年检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汇分局
二OO七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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